校长岗位职责
校长是学校的直接负责人,也是校园文化的直接缔造者,全面负责协调学校各方面各部门工作正常高效运转,执行工作需目标清晰,不断创新,科学高效,雷厉风行,按照董事会规定完成目标任务并接受严格考核。
1. 组建领导校务管理委员会。提名校务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(学校主要行政人员,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),颁发聘书并报董事会批准;
2.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指示,遵循教育规律,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;
3. 组织、制定并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,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;
4. 按规定主持“校务管理委员会”和“学校行政会议”,详细记录、总结“两会”会议精神,并按时向董事会汇报;
5. 督促各部门建立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并严格考核部门领导,做到依法治校,依法治教;
6. 提名、聘请相关社会知名人士组织建立学校“顾问委员会”,为学校长远发展提供战略上的智力支持和高端参考;
7. 全面领导教务处、教研室、政教处、招生办、后勤处、财务处等各部门工作,审批部门工作计划;
8. 负责学校人力资源建设,选聘、考核、解聘教职员工(需报董事会批准);协调对外关系,保障学校正常运行;
9. 认真履行“安全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抓好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防范工作,保证学校工作有条不紊,高效运行;
10.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,做到管理民主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,发挥教职工代表会议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;
11. 组织建立校友会、家长会(家长研修班)等社会组织并加强联系,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作用(邀请家长进课堂);
12. 完善学校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,开展相关文体活动、学校年会、教师节、仪式典礼等,塑造和传承雲亭文化;
13. 每天上午12点前按时批阅《校务日志》,并在24小时内解决其中反映出的问题;每周例会前按时批阅《学校会议记录》;
14. 按时完成董事会制定的“年度质量目标责任”并接受考核。